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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何羡慕美国的“钉子户”【图】

空谷校园网西大1212讯(文\记者 蔡志慧)

令人羡慕美国的“钉子户”

近期,美国西雅图的巴拉德西北46街的一所只有九十多平米的旧房子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和兴趣。房主与开发商之间耐人寻味的故事引发了大家对于国内开发商与“钉子户”的思考。

房主是位名为伊迪丝•梅斯菲尔德的寡居老太太。美国一开发商打算规划这块地皮建商业大厦。该地段的人均已搬走,留下的老太则成了“钉子户”。开发商甚至将价钱提至100万美元,老太还是不肯搬走,而西雅图地方政府也不帮忙。于是开发商不得不更改大楼的设计方案。


 美国现实版《飞屋环游记》

迪士尼为这所房子挂起了七彩的气球,向老太致敬,因为她与动画片《飞屋环游记》的主人公有相似的经历,他们同样坚持信念、坚持梦想。

这个可爱又温馨的故事让人不禁联想到国内的一系列“钉子户”事件,不得不让人心生感慨,发句问道:我们为何要羡慕美国的钉子户”?

一种对信念的坚持让美国的这位“钉子户”得以留下,余愿得偿。但这种坚持出现在国内却显得突兀。

国产“钉子户”往往牵动政府以及公众的神经

2007年,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中,因为当地政府对旧城进行改造,杨武和吴苹夫妇俩由于房屋的评估价格过低,不愿搬离。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动工拆迁,之后将房子四周挖了十米深的地基,并禁止任何人员进入,使房子俨然成为一座“孤岛”。“绝对不搬,要用生命捍卫我们的合法私有财产!”他们横挂标语、四处奔走、研读规章、上了法庭,也没逃过房子被拆的厄运。九龙坡区房管局的“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一词得到法院赞同,法院最终做出了强制拆迁的裁定。

由于“钉子户”所居住的大部分是自建房,也有属于违规的建筑。这些房子通常位于城乡结合地区,在政府的城市规划中便成为大刀阔斧的拆除对象。公民的权利遇到公共利益就被理所当然地忽略。

有人义正严词,“钉子户”是妨碍国家经济建设的绊脚石,从大的方面来说是危害了社会主义的和谐建设。但是,中国的发展离不开老百姓,要想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切实维护老百姓的权利和利益。若以牺牲几户居民作为建设经济的借口,很难不让人误解为是在维护少数有钱的投资者、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金钱利益。

法规不健全利益不能“双赢”使得“钉子户”事件惨剧频出

国内“钉子户”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相违背和相关法规的不完善,造成双方矛盾愈演愈烈。一些“钉子户”漫天叫价,得不到理想赔偿誓不罢休,甚至极端抗法。

也有“钉子户”属于弱势群体。他们没有强硬的后台和张恐的武力来保护自己,一如美国那位老太。但是,她虽孤身一人却得到应有的权利。有自己的坚持,当然也离不开法律的保护和国家政策的支持。

 
重庆“钉子户”成孤岛 

反观国内这些弱势的“钉子户”,他们也想住在不妨碍市容和不阻碍城市发展的漂亮房子里,但他们大多贫困,无力负担高昂的房价。拿不到合理的赔偿,他们只能“赖”着不走,期间甚至遭受到暴力对待,发生流血事件。

他们被开发商停水、停电、堵塞下水道等卑劣手段所打压,重庆市黑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向世全甚至雇凶威胁、杀人。而用消防喷水枪对付“刁民”的暴力执法者也心安理得。还记得唐福珍曾大呼坐下来谈,竟无人肯听,酿成悲剧收场。

有法可依健全法制是解决“钉子户”的制度保证

同样是“钉子户”,但待遇竟有如此大的差别,难道只是因为中国和美国的土地制度中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不一致所使然。

国内《物权法》及相关拆迁条例并未让土地被征用者有恃无恐,由于没有统一划定的赔付标准,让“钉子户”和开发商一直处于“喋喋不休”中。目前国内所谓正规的“钉子户”与开发商矛盾解决方式只有靠协商,中间环节缺乏具有公信力的权利机构和法规来进行监督。

地方政府在事件中的角色除了规划和立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也十分必要,如此则有利于暴力事件的递减,赢得民心。并且政府要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多听取居民的意见,不应“一相情愿”,更不该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有所偏帮、失横。

如果充分尊重公民的权利,那么今后,中国能不能也有最终不被拆掉的“钉子户”?

作者:蔡志慧 编辑:杨郑宝 审核:杨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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